经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研究决定,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于2015年5月30日、5月31日进行。具体时间与科目为:
5月30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5月31日 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试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另一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省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此项考试按非滚动考试进行管理,名称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增项)",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报考人员须在报考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三)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15年以上,业绩突出,现担任施工项目经理的人员,可选择报名参加其中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可通过考评结合方式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体考评事宜另文通知。
(四)报考条件中的专业要求,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五)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四、报名工作
(一)南京市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及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25日—2015年1月8日,报名网址:http://www.njrsks.net。点击“网上报名”选择“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或“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网上报名”。
(二)照片审核后,于2015年1月5日—1月9日携带以下材料到南京市人才大厦三楼大厅(北京东路63号)接受资格初审。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打印的报名表上有档案号(9至12位数字)的考生无需现场资格审核)终审结果出来后将及时放在网站的“报名情况查询”中,请务必关注。
(三)现场资格初审后考生进行网上支付,缴费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3日下午4点。
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4)网上下载打印的2015年度报名表(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另报名表请在报名截止前下载打印,逾期将无法打印。);
2.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增项)"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2015年度报名表("相应专业〈增项〉"考生)(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参加"考评结合"考试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2015年度报名表("考评结合"考生)(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5)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四)新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五)对于往年参加过考试的报考人员("增项"和"考评结合"考试报考人员除外),报名时只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考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六)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各市和省直报名点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五、准考证打印及费用
1、准考证打印时间:2015年5月20日—5月31日期间考生可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
2、考试费用: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5〕232号、苏财综〔2005〕94号)精神,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科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对于有收费发票需求的考生,可于2015年5月20日—5月31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南京市人才大厦(北京东路63号)一楼大厅33号窗口领取。
由于涉及费用上缴,逾期无法办理,请考生予以配合。
六、成绩及合格证发放:
成绩查询请关注江苏人事考试网;证书发放事宜请关注南京人事考试网。
七、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
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2014年版考试大纲,有关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请报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报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八、联系电话
报考资格咨询:68788219(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审查)
考务咨询电话:83151200 (网络操作、照片审核)
报名必看信息及网上报名入口
执业资格复审结论查询(未开放)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关闭窗口 下载附件:
专业对照表
未经
njrsks.net 同意,请勿转载
发布日期:2014-12-23